(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音乐专业中国乐器演奏和管弦乐器演奏方向的考生请务必在网报时的备用信息内填写所报乐器名称,以便我校复试时安排考场。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由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
(2)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4)同等学力报考者(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为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一定提前了解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要求,如未按要求准备好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