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
费、书费等,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二十一条 联系部门: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咨询电话:0710-3069877 3069876 3069875
传真:0710-3069876 网址:www.xyqczy.com
邮编:441021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处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制3年,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