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邵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
第二十一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其它多种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并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有关招生事宜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9-5432591 5308781
传 真:0739-5308386
电子邮箱:hnsyxyzsb@sina.com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邮政编码:422000
学校网址:http://www.hnsyu.net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