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条 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我校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凡参加2022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并完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
第二十三条 考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依据单招总计划,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各科类考试人数,确定各科类计划分配比例和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100分的考生,原则上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不予录取;原则上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及以后的志愿专业不作为录取依据;退役士兵考生实行单列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校报到后不允许转专业。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2022年分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医学类学费48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我校是河南省级高职优质校,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部分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德国F+U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15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与俄罗斯斯摩棱斯克国立大学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4500元/生·年。学校2022年住宿标准拟定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6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三档;学校单项奖学金200元-5000元/生·年(视情况不同奖励不同)。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缴费注册等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章 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度规范》要求进行。
(一)考生来自低风险地区,且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到过近期仍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市、区、县,没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身体状况良好。
(二)学校门口设有测温通道和扫码标识,对考生体温和行程检测,持有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按属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三)入校测试时,考生需提交考生和家长签名的健康承诺书。
(四)测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因测试需要可临时去掉口罩。
(五)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无法参加本次考试:
1.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的;
2.健康码、行程码显示异常的;
3.确诊新冠肺炎后治愈的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
4.目前在境外或有境外旅居史或接触过境外返回人员的。
第十一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考试、成绩评定、录取和上报等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遵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教职工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要回避当年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落实主题责任,确保廉洁自律。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2-3329672
电子邮箱:hbzyjw999@126.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咨询电话:0392-3352516,3338711
电子邮箱:hbzyzsc@126.com
学校网址:https://www.hbz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hbzy.edu.cn/
Q Q 群号:5257874
招生处微信号:hbzyzsc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凡是收取费用承诺录取均为诈骗,考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