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一)本科学费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为4800元/生•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5500元/生•年。
其他专业: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8000元/生•年。
(二)专科学费
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三)住宿费
新乡校区:8人间6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辉县校区:4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予以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河南科技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条文与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检监察部门)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HIST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