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费:3500元/年/人,住宿费(公寓):A户型1100元/年/生、B户型1200元/年/生,书费(预收):600元/人。
第二十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
对象: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助学金情况
1.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2.教育精准扶贫
对象:全日制在校的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标准:每生4500元/年。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第二十四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处: 0851—85938823
水利工程分院:田老师 13385507089杨老师 18096115083
电力工程分院:王老师 15238373620安老师 18185163515
土木工程分院:郑老师 18886035308杨老师 18285119303
智能工程分院:熊老师 18985156261王老师15180874653
管理工程分院:王老师 18586998895何老师 18111881288
通讯地址:贵州(清镇)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
邮 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021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统招水院QQ群:932223362 931641220
学院网址:http://www.gzsdzy.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