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外语语种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各项收费执行晋发改收费[2018]293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凡符合资助条件或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班级提交接受资助的书面申请材料经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出推荐学生名单,召开主题班会进行评议,最终确定本班受资助学生推荐名单。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本系(部)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后将名单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财务部门或政府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资助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2021年各招生专业办学地址均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结果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和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各地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山西能源学院官网查询。
学院网址:http://www.sxie.edu.cn。
咨询电话:0351—2167670 0351-3175660
电子邮箱:sxmgy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