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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m.jiuxianfresh.com 2021-03-29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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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中职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三科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已被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八、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的考生可于2021年4月12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单独招生第二阶段的考生可于2021年9月27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二)单独招生第一阶段的考生可于2021年4月16日12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单独招生第二阶段的考生可于2021年9月29日15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九、考试成绩复核时间及方式

考生查询成绩后,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对考试有关科目成绩的复核。

(一)申请条件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考生,且申请成绩复核范围符合以下条件:

是否存在漏评、漏阅,是否存在合分或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

(二)成绩复核办法

1.单独招生第一阶段的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4月13日9:00-12:00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学院教务处按照纪检监察部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并在纪检监察部监督下,于4月13日15:00-17:00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由学院纪检监察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已经复核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2.单独招生第二阶段的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 应于9月28日9:00-12:00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学院教务处按照纪检监察部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并在纪检监察部监督下,于9月28日15:00-17:00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由学院纪检监察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已经复核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十、申诉及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部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024-29815093

十一、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标为四人间1200元/年/生,六人间为1000元/年/生,八人间为5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生。

③院长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一等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 2000元/人/年,二等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1400元/人/年,三等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800元/人/年,单项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⑤学院建立临时困难补助制度,根据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

⑥孤儿大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可享受学费、宿舍费减免。

⑦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具体事宜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南校区)

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北校区)

招生热线:024-89109069、024-29816833

单独招生咨询QQ群:580240749

学校网址:www.lnst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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