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后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一)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三)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试卷内容、评分标准、录取分数等执行相同标准。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指按定向合同就业。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在被录取前应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二)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指按本人与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在我校规定的报道期间内须转入个人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当年入学资格。
四、招生学科(领域)及考试科目设置
2021年我校可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及领域、科目设置等参见《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及《东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30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