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2020年学费按现行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其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为46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其中口腔医学学费为5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学费为6600元/生·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费为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75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录取院部请假(以当地邮戳为准),因病请假者需附县级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因事请假者需附街道(乡镇)证明,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各级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开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河南省开封市滨河路校区(开封市滨河路)
邮 编:475000
咨询电话:(0371) 236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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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zsb@k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