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根据实际,制定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每年审定的计划为准,在报送相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吐鲁番市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0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吐鲁番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995-8551933 0995-8551421
联系人:吾拉音木·艾比布:13899307288
杭云颀:15292428823
陈文波:17361612922
阿迪拉·艾尼娃:15709601439
传真电话:0995-8552650
督察电话:0995-8545211
网 址:http://www.tlfzj.com
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吐鲁番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条本章程由吐鲁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