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部标代码
学院全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18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 邮编:274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是在山东省菏泽卫生学校的基础上,2007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近744亩,建筑总面积15.1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计算机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人体解剖学、临床技能、护理技能、医技专业技能等实践教学中心。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100余处。学院现有教职工42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8人,具有硕士学位120人。
学院现有护理、助产、医学康复、医药技术、早期教育、家政管理六个系及中专部、思政部,开设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会计、早期教育、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20个专科专业,其中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为今年新增国控专业,可考取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技术
专业为“3+2”本科贯通分段培养专业(限山东省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二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报考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皮肤好;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
3.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男生身高4325px-4625px(高速铁路客运乘务4250px-4575px ),女生身高4075px-4300px(高速铁路客运乘务4000px-4325px)
5.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
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
专科批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批次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四)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网站(http://www.hzjzxy.com),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六)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