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校考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教育方向:满分100分,声乐、器乐、视唱练耳三项综合评分。
合唱指挥与音乐教育方向:满分100分,声乐、钢琴、综合素质三项综合评分。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方向:满分100分,声乐(或器乐)、视唱练耳两项综合评分。
舞蹈表演专业:满分100分,按剧目表现力占60%、基本功占30%、形体形象占10%综合评分。
九、校考专业合格确定办法
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分招考方向,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专业成绩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确定专业合格名单。
十、录取办法
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江西省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湖北省、广东省按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四条身高要求);
湖南省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四条身高要求);
山东省按专业联考成绩排序录取,按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投档规则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四条身高要求)。
十一、注意事项
考生自带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诚信应考,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考生可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公示。
专业校考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0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新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7-84226866-801。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 招生网:jdzs.jhun.edu.cn。
学校招生微博:weibo.com/jhunzjc,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1。
此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版本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