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命题
第十四条 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非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学校统一编制。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各科目确定的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自命题管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和我校制定的自命题要求实施。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五条 初试
1.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9年 12月 21日 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月 23日 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六条 评卷
1.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自命题业务课试卷。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查后确需要变更成绩的,须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知。
第九章 推免生接收
第十七条 推免生接收
1.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
2.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章 调剂
第十八条 调剂方式
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方式概不受理。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申请调剂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当年调剂录取政策,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调剂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公布。调剂考生需登陆《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对申请调剂的考生,待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由学校根据各学科各类别招生计划缺额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
2.学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调剂考生人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未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时赴校参加复试。
第十一章 复试和录取
第二十一条复试
遵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执行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学校自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分数线和招生计划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3.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录取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办学地点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和准格尔校区。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2020年我校个别学科(类别)按研究方向设置培养学院和考试科目,如“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设计学”等,考生在报名时要查看《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2020年我校个别学科(类别)招生对本科毕业专业有要求,如:设计学、电气工程等,考生在报名时要查看《2020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3.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我校各学科各类别(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设计学(工业设计方向))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免试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限于专业学位招生。
6.初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将于2020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拟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7.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20年9月前有效。
8.如在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及时调整招生目录,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关注我校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
9.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28
学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联系部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二办公楼318室)
联系电话(传真):0471-6578901
邮 编:010051
查询网址:http://yjsch.imu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规定如有与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为准,解释权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详见:http://yjsch.imut.edu.cn/info/1006/43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