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202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男性原则不低于170厘米,女性原则不低于160厘米;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原则在17.9至27.9之间,女性原则在17.2至27.9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原则不低于4.6(0.4);
4.色觉: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9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3.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考试、考察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复试
复试安排在2020年4月进行,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本科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复试内容包含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口试)及政治考察、体检。复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三)政治考察及体检
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等公安专业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察,其他非公安专业考生,由我校负责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报考条件”。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2018年9月1日后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已取得本科学历的,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入学前可取得本科学历的,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及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二)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三)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四)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我校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法律硕士(2019年招生计划为80人,供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限“定向就业”类别报考(考生录取后须按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约10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评比,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比,不享受助学金及公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