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类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如护理学专业学生经过选拔进入鑫达卓越班、和康卓越班,有机会获得相应企业设立的奖助学金),奖学金在学生中覆盖面达40%以上。学校资助育人体系完善,建立“奖、贷、助、补、勤、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所有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政策100%的覆盖。除了各项保障性资助,学校还积极探索开展发展性资助,通过勤工助学、暑期社会实践、赴港交流访学等项目,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具体政策详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一)浙江省普通类新生奖学金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二段线70分以上(以下简称超线70分),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1-10名者,学校提供新生A类奖学金(20000元);超线70分且列11-30名者,学校提供新生B类奖学金(10000元)。
(二)省外新生奖学金(不含定向培养新生)
报考我校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并被录取的非浙江籍新生,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文化分超过本省划定的本科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50分以上(以下简称超线50分),且在我校录取所有非浙江籍学生中(以分差排序),列1-5名者,学校提供新生A类奖学金(20000元);超线50分且列6-15名者,学校提供新生B类奖学金(10000元),各省获奖名额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5%。
(三)以上奖项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同分,则统一参照浙江省相关类别同分录取规则执行。获奖新生均须在我校就读1年以上,中途退学需退还相应奖励金额。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咨询电话:0572-2599555,2321128(兼传真)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学院网址:http://qzxy.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qz.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台: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师招生助手”)
第二十五条 2019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求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