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专业、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十八条 2019年招生专业及收费一览表
招生类别 | 科类 | 二级学院 | 招生专业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国家统招计划 (三年) | 文理科 | 乘务学院 | 空中乘务(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限海南生源) | 15800 | 需学院面试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本科)两个学校的毕业证书 |
空中乘务 | 15800 | 需学院面试 |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15800 | 需学院面试 |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9800 | 需学院面试 | |||
民航运输学院 | 民航运输 | 10800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港安全检查) | 10800 | 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 |||
机场运行(航空服务) | 10800 | 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 |||
航空物流 | 10800 | ||||
机电工程学院 | 直升机驾驶技术 | 19800 | 男:1.65米—1.85米;女:1.60米—1.72米;单眼裸眼视力C字表0.5(含)以上;须取得民航局体检合格证方可报考 | ||
理科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11800 | 限男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犯罪记录,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11800 | ||||
海运工程学院 | 轮机工程技术 | 8900 | 限男生报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身高应不低于1.55米。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6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8900 | ||||
文理科 | 航海技术 | 8900 |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身高:男生应不低于1.65米,女生应不低于1.60米。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现象 |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9800 | 需学院面试 | |||
国际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限海南生源) | 8900 | 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本科)两个学校的毕业证书 | ||
酒店管理(国际奢华酒店精英方向) | 8900 | ||||
旅游管理(国际高端旅游方向) | 8900 | ||||
烹调工艺与营养(航空食品工艺与营养) | 8900 | ||||
财务管理(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方向) | 8900 | ||||
会计(自由贸易港核算方向) | 8900 | ||||
应用俄语(国际航空旅游服务方向) | 8900 | ||||
应用英语(国际航空方向) | 8900 | ||||
单独招生:学校具备海南省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凡是具备报考条件(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的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均可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入学。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有与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
第十九条 其他主要收费项目为住宿费和教材费。住宿费1300元/学年,预收教材费800元/学年(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 针对需要办理退费的考生,按《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以及资助政策并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据政策及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通过可以获得: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特别贫困生3500元/人·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人·年;
海南省优秀贫困生4000 元/人·年;
陈峰助学金:5000元/人·年;
勤工俭学:学校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大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符合学校调整专业规定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高职)学历文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全称为“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48877、88348299;招生网站:http://www.hnasat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zhaoshengban-520;招生邮箱:zhaoshengban@hnair.com;监督电话:0898-88348005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