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1.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根据我院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待批,同时在我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结合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根据有关规定: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前进行,由学院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院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九、学费及奖励
(一)学费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以物价局审定为准)。
(二)奖励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入学的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00元人民币;排名在前10%—20% (含20%)奖励3000.00元人民币。不重复奖励。
2.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每年6000.00元助学金奖励。
3.对优秀研究生颁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十、其他说明及咨询、联系方式
(一)我院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复试书面通知。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当年研究生正式录取文件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
(三)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ygb.sgmtu.edu.cn/
咨询电话:(0854)8737536 传真:(0854)8737536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