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培养
(一)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二)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为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20%、30%、50%;
4.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九、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根据人社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我校法律硕士(监所管理与罪犯矫正方向)纳入司法行政人民警察招录便捷机制适用范围,学生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司法系统统一招警考试。
十、其他
(一)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二)我校除官网招生电话以外,未设立其他咨询电话。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0312-5911973
电子邮箱: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071000
网 址:http://yjs.cicp.edu.cn/
附件详见:http://yjs.cicp.edu.cn/zxdt/373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