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942 人,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如下表(实际计划请以“新疆高职单招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实际公布计划为准):
第六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资格
学院将根据“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组织考生进行考试,凡报名但未按时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考生确认报名成功后,2018年3月8日—9日上班时间10:00-18:00,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确认考试资格,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一张。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考试时间:全区统一为2018年3月10日-11日;
2.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办法
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成立了以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考试各环节的安全和顺利推进。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了《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第一时间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学院按照自治区单独招生文件要求,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学院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分值所占比例为笔试占30%、面试占70%,总分不超过10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100分。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3.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并完成。
4.考试由学院聘请校内和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进行测试,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第七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根据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二、录取期间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凭密码在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5.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6.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4月1日核对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办理完相关录取手续后,4月10日开始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加分政策执行。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录取通知书规定开学日期算起15日之内,因各种原因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四、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