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准考证
2017年4月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缴纳报名考核费回执,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以下手续:
(一)领取单独测试招生准考证。
(二)交《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三)交2014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特长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市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无需办理此项)。
六、成绩评定
我院单独测试招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6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4月8日9:00~11: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我院指定的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测试内容: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大纲内容。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推荐生”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二)特长分(满分100分)
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
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4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最高加分25分。
2、技能比赛获奖加分。2014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最高加分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3、文体比赛获奖加分。2014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最高加分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4、其它特长项目加分。2014年7月1日后个人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4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证书原件,经我院特长分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市级每项10~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每项15~25分的加分。本项最高加分25分。
七、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二)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采取 “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推荐生”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情况,按“尊重志愿、适合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和对口招生考试。
(五)录取结果从我院网站《新生录取查询系统》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