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办法
1、学前教育专业
成绩评定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4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特长分(满分10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600分。综合素质测试大纲和专业面试办法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1)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0分)
测试内容主要对文化基础知识、学习能力、职业道德修养、职业潜能、学前教育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是2017年4月8日上午9:00~11: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测试招生准考证到我校(甘肃省成县陇南师专)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2)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必须参加4月8日下午2:30开始,至4月9日下午6:00结束的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特长分(满分100分)
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
a 技能等级证书加分
2014年7月1日后获人社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初级一项加1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15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b 技能比赛获奖加分
2014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3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40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5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60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60分。本项最高加分6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c 文体比赛获奖加分
2014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3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8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10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10分。本项最高加分1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d 其它特长项目加分
2014年7月1日后个人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4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证书原件,经我校特长分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市级每项3~5分、省级及省级以上每项5~10分的加分。本项最高加分10分。
2、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园林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等专业
成绩评定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和“特长分”(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600分。综合素质测试大纲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1)综合素质测试(满分500分)
测试内容主要对文化基础知识、学习能力、职业道德修养、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是2017年4月8日上午9:00~11: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测试招生准考证到我校(甘肃省成县陇南师专)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2)特长分(满分100分)
按照学前教育专业特长分加分办法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2、为保证录取生源质量,招生成绩公布后,学校为学前教育专业和其他专业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线上考生方可录取。
3、录取坚持 “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按总成绩(含加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因学前教育专业和其他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题不同,计分方式也不同,因此,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只能参加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不能录取到其他专业;报考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园林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只能按照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到其中一个专业,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专业。
5、我校根据录取原则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6、参加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的考生,经我校认定无异议者可破格录取到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但综合测试必须参加。
7、凡被我校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和对口招生考试。
8、录取结果从我校网站《新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
9、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10、对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