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低于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低于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
2.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百分制)占30%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分。学校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3.如第一志愿部分项目计划未完成,学校集中统一调配剩余名额,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不分项目)依次录取剩余名额。
4.第一志愿调剂后如没有完成计划时再录第二志愿。
5.录取结果信息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六、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得调整到其他专业。
3.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可获得教育部颁发的中南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七、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体育专项测试咨询电话:0731-88836968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30637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
2017年1月16日 联系招办:
电话: 0731-88830995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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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中南大学校本部逸夫楼511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