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475人,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50人,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120人。具体招生专业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1、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可以填报1-2个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 (人)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现代纺织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2 |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3 | 染整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4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5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6 | 国际贸易实务 | 3 | 文理兼招 | 55 | 5250 |
7 | 软件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8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美术类 | 40 | 10000 |
9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美术类 | 50 | 10000 |
10 | 产品艺术设计(现代学徒制) | 3 | 美术类 | 40 | 10000 |
11 | 环境艺术设计(现代学徒制) | 3 | 美术类 | 30 | 10000 |
合计:10个专业,545个招生计划 |
2、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只可以填报1个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科类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化妆品技术 | 3 | 中职 | 50 | 6410 |
2 | 服装设计与工艺(现代学徒制) | 3 | 中职 | 50 | 6410 |
合计:2个专业,100个招生计划 |
第十七条 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美术类专业,限招美术类考生。
第十八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十九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条 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中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第二十一条 3月15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我校根据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名额未满则从第二志愿增补。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办法: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四条 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第二十五条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