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辅助说明
四、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
1、专业成绩认定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凡所在省市统(联)考测试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如遇不允许我校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
我校曲艺表演专业只承认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
2、校考专业测试安排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初试);2017年3月19日(复试)
考试内容:
曲艺表演:语言能力测试、无实物命题表演、才艺展示(曲艺、魔术、模仿类优先)、曲艺常识问答。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主项测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专业技能测试(儿歌弹唱、儿童舞蹈、儿歌表演唱任选其一,不与专业主项重复);命题儿童故事;主题简笔画;职业心理测评。
播音与主持:形象气质展示、语言能力测试(自选内容,体裁不限)、即兴语言组织表达、才艺展示。
音乐表演:专项测试(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音乐素质测试(听音、视唱)。
舞蹈表演:基础项目测试、动作模仿、即兴舞蹈、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节奏测试。
3、校考专业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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