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成绩提供:2017年3月28日,我院将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发给我院。
2、公布成绩和分数线:2017年3月30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我院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同时,考生可在我院公众信息网上查询成绩,如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1日12点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2017年4月1日前,我院分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017年4月7日起,我院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我院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7日-13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可登录我院公众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具体时间、要求参见下面第六条二次征集志愿)。
六、二次征集志愿:
1、2017年4月10日9 :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的相应专业。具体可咨询拟报考院校招生管理部门。
2、2017年4月13日,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2017年4月14日,各单招院校先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3、2017年4月15日起,各单招院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月15日—4月21日)。考生可登录报考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七、录取确认:
2017年4月18日8:30—17:00被预录取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来办理录取确认注册手续,确认注册后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完成注册手续后,由学院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单招录取原则: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组及招考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全面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思想品德、特长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
1、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原则
依照我院各系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院各系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对口高职考生录取原则
依照各专业类别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院各专业类别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九、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除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外,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
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统一于2017年9月入学。
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每学年为6200元,另外每学年收取实训费4000元,一次性收取三年服装费2500元。
3、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学年10000元,另外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每年收取材料费2000元。
4、学院收取的服装费、材料费等属于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多退少补原则。
5、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800—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6、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二、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学院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三、其他须知:
1、学生就读地点(校区)安排:
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一、二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学前教育专业一、二、三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空中乘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一、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其余专业一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2、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5、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编:400021
招生电话:(023)67613088 67607155
学院网址:http://www.cqepc.cn http://www.cqh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