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也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2、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大同大学
2、学校代码:10120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冯锋
8、学校地址:
御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邮编:037009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矿区平泉路52号,邮编:037003
大同师范分校:大同市城区平旺电厂路,邮编:037039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根据我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教学资源、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由其向社会公布。学校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按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2016年学校预留计划30个,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相同分数段考生的生源不平衡。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