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总分相同时,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8、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9、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0、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1、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2、国际合作项目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本科: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本科: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进入西密歇根大学学习,并符合西密歇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密歇根大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本科: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年级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各专科专业:符合贵州财经大学专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详情参见学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九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88575779(传真)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