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测试科目等级按A级95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60分,计入总成绩。
(一)划线原则
1.普通类考生和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三类划线录取。
2.退役士兵单独划线。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综合测试分+政策性加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1.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分别划线录取;
2.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3.达到录取控制控制线的考生,均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
(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加分政策项 | 加分分值 | 备注 |
①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 | A级每科加20分 B级每科加10分 |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
②烈士子女 | 10分 | 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10分 | 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④少数民族考生 | 3分 |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
⑤在高中阶段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 | 10分 | 多次获得者只计1次,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
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条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不累加,以最高项计入录取总分。
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7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60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 | 3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 足球 | 30 |
合计 | 60 |
备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4月14日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提前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报名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成绩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