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要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交费方式:选择广西区内各报考点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选择其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参照各省市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进行交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务必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一名本人申请报考的指导教师姓名,以免影响考生复试。
3.考生填报的“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最后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考生来源”、“少数民族成份”等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因考生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时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 考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用纸统一由考点提供,考试用具(含笔、颜料、墨等)由考生自备(具体考试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1.初试 (1)初试科目:共4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外国语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英语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英语二”)。其中,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请考生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两门业务课由我校指定命题(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政治、英语满分各100分,其它科目满分各150分。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校不设初试考场。
2.复试
(1)复试科目:3-5门。同等学力报考要求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时间: 2017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广西艺术学院。
(4)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