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 2016年12月15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和艺术学院相关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五)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为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医学综合(分医学综合一和医学综合二)、护理综合、药学综合(分药学综合一、药学综合二)、教育学专业综合满分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2.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0单独考试英语;业务课一及业务课二参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
七、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ujs.edu.cn)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审查、存档。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加试科目应为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学院自定,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