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单位原因暂时没有警官证的凭工作单位政工部门证明警察身份。
(四)《2017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本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复试时,需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六、考试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警务硕士专业综合。复试科目:公安学综合、英语。
七、录取原则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基本成绩要求;
(二)按照我院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八、学制、学习形式
培养方式 | 学制 | 上课方式 | 总学时 | 专业实习 | 硕士论文 | 人数 |
全日制 | 二年 | 共4学期(第1、2学期集中授课36周,每次在校集中20周) | 738 | 第3学 期 | 第4学期 | 40人 |
九、有关费用
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二年制学费每学年12000元,共计24000元,住宿费2400元/学年。在校期间,不转户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资待遇原则不变,医疗费由学员所属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相关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十、招生管理及其它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全程信息公开、并接受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 2017年考试大纲于9月下旬发布,请考生届时在本网站下载。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三) 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院校联系: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部门: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代码:11392
联系电话:0871-65138760 联 系 人:刘老师
网 址:http://210.40.208.2/site/ypoa/yjszs/index.html
电子邮箱 :ynjgxyyj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