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三)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下载。
(六)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3月中上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复试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我校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我校将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