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区市二批本科线。我校对符合上述年龄、身体等条件的线上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为提前批本科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三)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司法部批准,我校与有关省(区、市)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在相关省(区、市)内符合条件的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四)我校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五)我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六、奖、助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毕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312-5910067 5910069
传真:0312-591006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邮编:071000
网址:http://www.cic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