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科目 | 2015年12月26日 | 2015年12月27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300分),可选的范围为:中医综合、西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综合、药学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专业基础综合、卫生管理综合。中医综合及西医综合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西医综合(代码306):考试科目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中医综合(代码307):考试科目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护理综合(代码308):考试科目含护理学基础92分、内科护理学116分、外科护理学92分;
中药综合(代码701):考试科目含中药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药学综合(代码702):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50):考试科目含中药学50分、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药学综合(代码349):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60分、药剂学75分、药物分析学60分、药理学75分、药事法规30分;
卫生管理综合(代码703):考试科目含卫生事业管理学100分、卫生经济学100分、卫生法学50分、流行病学50分。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临床医学院、003针灸推拿学院、004药学院、005人文与管理学院。
八、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16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9000元/年。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的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优秀研究生。
3、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录取期间,如有违反本简章规定或受纪律处分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招生咨询: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页:http://bozhongyuan.sys130.pkulab.com/ list/?12_1.html(点击进入“研究生教育”)
2、联系电话:0451-82197018;
研招办E-mail: hzyyzb@163.com
联系人:张喜武
3、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4、邮编:150040
本简章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