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护理学(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公共管理类、药学类、护理学、临床医学专业。如果发现考生体检结果与实际不符,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各省区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线上生源情况而定。
2、非平行志愿录取省区录取原则。采取“遵循志愿,总分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平行志愿录取省区录取原则。同一时间段投档考生采取“总分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计划名额优先录取总分排名在前的考生,并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4、专业级差:非平行志愿录取省区实行专业级差。一、二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二、三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
5、对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和护理学(英语)专业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6、退档:若考生所报专业计划录取额满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cm.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电话:0431-86172015、86172013、86172018
联系人:郑伟峰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