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2014年高职专科收费标准如下(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为准):
1.学费:
(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城镇建设、工程测量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本管理与控制、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8100元/年;
(2)社区管理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6200元/年;
(3)装饰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专业11500元/年。
2. 书费:500元/年。
3. 住宿费:1000元/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政策实行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及勤工助学制度。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政策、院级奖学金,可申请企业专项奖助学金。
第六章 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高职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招生纪律及特别申明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968115、61968185(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第十六条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或查询由学院发布的招生信息,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1. 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8166,61968188,61968136
2. 学院网址:www.cctc.cq.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平台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