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信息、考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九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先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文、理科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作为参考依据;中职考生以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通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八人间公寓600元/学年;六人间公寓800元/学年。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2000-4000元/人。还设有院内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以及单项奖等各类奖学金。以上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全院学生30%以上。
第三十一条 学院助学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五位一体的经济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
联系人:季际
监督电话:(0555)2765000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55)2753032
传 真:(0555)2753032
电子邮箱: zsb@mastc.edu.cn
Q Q :2502152359
学校网址:http://www.mas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zzs.mastc.edu.cn
第十四章 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第三十四条 具体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4年3月20日—4月16日 | 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宣传材料发至有关普高和中职学校 |
3月20日—4月16日 | 取得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考生号的考生网上报名 |
4月19日 | 报名考生到我院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审核加分情况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
4月20日 | 测试 |
4月20日13:00 | 航空服务专业单独面试 |
4月21日—4月23日 | 成绩评定 |
4月24日 | 我院网站公布测试成绩 |
4月26日—5月2日 | 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
5月4日—5月6日 | 报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
5月12日 | 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