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文、理和中职科类按1:1比例分别划分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一)自主招生录取时,优先录取免试生,其他考生依据其考核测试的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专业排序录取。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按名次投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投档第二、三专业志愿,若第二、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计划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将予以退档。
(二)根据专业需要,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展示设计等专业。
(三)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七章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举报电话:0551-63811845),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招生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同时签订承诺保证书。
四、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其他
一、学生资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四)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贴息和风险保证金。
(五)学费减免:学院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六)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二、学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3500元/年,其他专业3900元/年;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年(6人间),600元/年(8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20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817970、63838746
网址:http://www.ahcbxy.cn
联系部门: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交通提示:
市内乘坐901、18、55、52、150路公交车到天都路站下;自驾者可以从绕城高速金寨路出口下,往南一公里,顺繁华大道往东两公里过天都路口即到。
第九章附则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