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教育综合;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科目:教育管理领域复试科目为:笔试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另加面试;学科教学领域复试科目为:笔试相关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另加面试,最后总成绩按初试60%+复试40%合成,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考试程序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英语(二)
12月28日上午 教育综合
12月28日下午 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2.复试
复试时间在2015年4月中旬,具体复试办法见《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年学费8000元/人。同时,我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 设立生源奖学金。为提高生源质量,从2015年起,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调剂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领域专业相近或相同且分数高于该招生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最高分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
* 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的奖励标准参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述标准执行;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参与生源奖学金的评定。
2.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3. 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
4. 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生源奖学金。
(2)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内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含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覆盖面和标准按《湖北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 加大“三助”岗位津贴力度。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管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400元;助教津贴根据研究生承担教学工作量,按助教课酬标准计算;助研津贴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6. 我校对所有教育硕士研究生提供教科研业务经费,标准根据课题类型确定。
十、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14
地 址:湖北黄冈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政编码:438000
联系部门: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刘世旺、肖薇
联系电话:0713-8835535、0713-8835272
传 真:0713-8835272
电子邮件: yanjiusheng@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