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设计艺术学(130500)业务课二“设计基础”将在1月6日上午上午8:30-12:30进行。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联考综合能力
3.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15:0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注意事项:
1、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2014年我省硕士研究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