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考生必须满足《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上述三条的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必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说明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其中“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
(三)招生专业以《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考试科目以《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硕士生:参加全国统考;
五、录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我校对符合我校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在综合复试情况和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数,分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综合复试情况和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并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于2013年9月入学;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于2014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开始攻读硕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六、未尽事宜均以《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相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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