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研招办审核考生填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其是否复试;
⑶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在调剂系统给出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回复后,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
友情提示:⑴⑵⑶项调剂程序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⑷研招办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⑸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研招办公函,通过机要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⑹研招办做最后审查。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复试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报到时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制和学费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2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实行弹性学制,学费标准按湖南省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一志愿上线录取考生的70%享受公费(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享受公费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脱产硕士研究生,且须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学金,通过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使多数研究生通过承担“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的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等信息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 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职工”,长沙理工大学应届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校区XX学院XX班级XX信箱”,以便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的准确投递。长沙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学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邮编:410076)
联系部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 85219058 82309678
传 真:(0731) )82309679
电子信箱:yzb@csust.edu.cn
以上网址等信息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