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校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普通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第九条 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条 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普通专科学费标准,另有公寓化住宿费、行李费(代收)。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 学生学习期满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毕业时由本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