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国标代码:13247。
第三条 学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4号 (邮编:430079)。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湖北省属独立学院,第三批录取的本科高等院校(部分专业根据国家政策提前录取)。
第五条 办学特点:以工科为主,文、法、经、管、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第六条 招生对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学生。
第七条 招生工作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学院院长及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学校招生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院党委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