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脱产两种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以面授为主,并积极探索网络教学等辅助方式。
第十条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不同层次、专业和学习形式的学习时间不同。其中,师范类专业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中的一天和寒暑假,学制为3年;非师范类专业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周一至周五的1~3个晚上和双休日中的一天,学制为3年;脱产学习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授课,学制为2年。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培养层次、学习形式、学习期限、上课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以我院2009年招生简章为准。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我院只招收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 凡报考我院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应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其成绩将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我院将参照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考生收取专业加试考试费。考试时间为9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加试科目、加试地点、加试收费标准等详细内容见我院招生简章或我院网站。考生可从2009年10月22日起通过我院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
第六章 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