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体育艺术类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考生(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缴纳专项测试费60元),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校报名参加测试时现场收取)。
八、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提前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20日前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按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关政策见第十点。
十、体育、艺术特长考生选拔政策
1.我校在2017年提前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35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中的除艺术类专业外的所有专业)
2.申请体艺特长生的条件:具有体育特长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具有相关证书的优先。
3.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 20 |
艺术特长生 |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 15 |
器乐(民乐、西洋乐等) | ||
声乐(民族、美声等) | ||
合 计 | 35 |
4.参加体育或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提前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2017年4月15日上午到我校报到,领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下午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或艺术特长生加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5.体育或艺术特长生加试,测试结果分为两种,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无需参加4月16日的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但需参加4月16日的心理测试;不合格者需参加4月16日的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和心理测试。
6.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按特长生计划提前进行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日 | 公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
3月18-19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补测试 |
3月20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4月10日 |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公布参加“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3、公布“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
4月15日 | 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加试。 |
4月16日 | 考生参加“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并进行心理测试 |
4月28日前 | 1、公布“技能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生加试成绩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4月30日前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