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执行,分专业学费标准为: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462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学年。住宿费:装有分体空调并带有独立卫生间公寓、装有中央空调公寓800元/学年,装有分体空调无独立卫生间公寓6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nshxy.cn
微信公众号:HNSHXY1955
招生网址:http://zs.hnshxy.cn
招生信箱:zsb65821035@163.com
传真:0371-65821001 邮编:450008
招生QQ群:735369447
咨询电话:0371-65821035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