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及扶贫助困措施 学校的学费标准按闽价费【2009】182号、南平市物价局南政价【2014】119号文件执行。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有关对贫困生的助学贷款,将统一按闽政财【2010】108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查验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依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毕业及就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武夷山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就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wyszyxy.com
联系电话:18950637700 18950637766
0599—5137700 0599—5137766
0599—5137195(传真)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百花路360号 武夷山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4300
电子信箱:962112766@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