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科目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体检要求。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是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否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是否在分裂与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以及日常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奖、助学金、科研奖励及学费
(一)助学金---在校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均可申请获得,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占40%,获得学业奖学金每年奖励8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学校为学生设立科研基金,科研奖励参照学院教师科研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五)学校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六)学校定期选派部分学生到援助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七)学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藏财综字【2014】44号文件规定,我校医学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